家里的积蓄像流水一样花出去。
学费。房租。心理医生。营养费。
那个周老师呢。
五天之后就放出来了。
听说还去学校闹。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要求恢复名誉。要求恢复工作。
学校最后给了个"调离教学岗位"的处分。
调到后勤去了。
还在学校里。
还能见到学生。
工资照发。
李梅知道的时候。正在给雨桐熬药。
中药。调理睡眠的。
雨桐现在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半夜惊醒。哭着说"别碰我"。
李梅手里的药勺"当啷"一声掉在灶台上。
她扶着灶台。
喘不过气。
凭什么。
凭什么他只拘留五天。
凭什么他还能在学校待着。
凭什么她女儿要转学、要搬家、要看心理医生、要做噩梦。
而他。
只是换了个岗位。
工资照拿。
日子照过。
凭什么。
— — —
李梅去找过学校。
找过教育局。
找过妇联。
找过律师。
律师说:"这种情况,民事诉讼赔偿不会太多。几万块钱吧。而且打官司时间很长,孩子还要反复做笔录、出庭作证。对孩子也是二次伤害。"
李梅问:"那他呢?他就只拘留五天?"
律师叹了口气。
"目前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他说,"猥亵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就是行政拘留五日左右。除非有证据证明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作案,或者是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才能升格。"
"那什么叫严重后果?"李梅问,"孩子得了抑郁症算不算?孩子不敢上学算不算?孩子每天做噩梦算不算?"
律师看着她。
眼神很复杂。
"李女士,"他说,"我理解您的感受。但是法律上的'严重后果',需要更明确的证据。比如轻伤以上,或者造成精神失常、自杀未遂之类的……"
"所以非要等到孩子疯了、死了,才算严重吗?"李梅的声音很平静。但是眼睛是红的,"非要等到出了人命,才算事吗。"
律师没说话。
等于默认了。
李梅站起来。
走了。
外面风很大。
吹得她头发乱了。
她也没心思捋。
她走在大街上。
看着人来人往。
每个人都在好好过日子。
上班的。接孩子的。逛街的。说笑的。
只有她的世界塌了。
只有她的女儿。
十三岁。
花一样的年纪。
被一个五十五岁的老师。
五天就打发了。
五天。
什么概念。
比黄金周假期还短。
比学生期中考试的时间还短。
比一个普通的感冒好得还快。
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安全感。
一个母亲的天。
就值五天。
李梅走着走着。
忽然笑了一声。
笑得特别难听。
旁边的路人看了她一眼。赶紧绕着走了。
李薇……不,李梅。
李梅笑着笑着。
眼泪就下来了。
她想起了她妈以前跟她说的。
"女孩子家。要保护好自己。"
"穿衣服不要太暴露。"
"不要一个人出门。"
"不要跟男的单独待在一个屋子里。"
所有人都在教女孩子怎么保护自己。
没有人教男人。
不要去碰十三岁的女学生。
没有人。
学校没有。家里没有。法律也没有。
五天的拘留。
跟挠痒痒似的。
他疼都不疼一下。
尊重女性。
有那么难吗。
就那么难吗。
— — —
半年后。
雨桐好了一点。
新学校没有人知道那件事。她交了一个新朋友。是个很开朗的女生。每天跟她一起上下学。
噩梦还是会做。但是少了。
也不那么怕男老师了。
但是她再也不穿裙子了。
以前她最喜欢穿裙子。公主裙、百褶裙、连衣裙。一柜子都是。
现在只穿裤子。长裤。运动裤。牛仔裤。
越长越好。
李梅没说什么。
她把那些裙子都收起来了。收在了衣柜最上面。
等她想穿的时候再拿出来。
如果有那么一天的话。
有一天晚上。李梅在厨房洗碗。
雨桐在客厅写作业。
忽然雨桐说:"妈。"
"嗯?"李梅回头。
"你说。"雨桐咬着笔,"他现在……在干嘛呢。"
李梅的手顿了一下。
她知道雨桐说的是谁。
"不知道。"李梅说,"别想他了。啊?"
"哦。"雨桐低下头。继续写作业。
过了一会儿。
她又说:
"妈。你说他会不会再去摸别的女生啊。"
李梅的手攥紧了。
洗碗布被她攥得死死的。
水顺着胳膊流下来。流进袖子里。
凉的。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不知道。
也许会。
也许不会。
但是她知道。
五天的拘留。
挡不住什么。
也警告不了什么。
一个五十五岁的男人。
用五天的自由。
换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安全感。
太划算了。
划算到。
他说不定还会再来一次。
李梅站在厨房里。
水龙头开着。
水哗哗地流。
她没关。
就那么站着。
站了很久。
—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