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敢碰这个案子。
谁敢跟"上面"对着干。
郑毓秀接了。
她直接闯到扣押的地方。
拍着桌子问负责人。
"杨杏佛为什么不能放?"
负责人说:"上面的意思。"
"证据呢?"郑毓秀问,"我问你证据呢?"
负责人支支吾吾:"这……这……"
"没有证据。"郑毓秀说,"给我放人。出了任何问题。我负责。"
负责人看着她。脸一阵红一阵白。
"郑律师,"他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可是政治犯。你担得起吗。"
"我说了。我负责。"郑毓秀的声音很稳,"今天。人我必须带走。谁敢拦。我就告到南京去。我倒要看看。是哪个'上面'。敢凌驾于法律之上。"
最后。杨杏佛放了。
那天晚上。上司找到郑毓秀。
跟她说:
"杨杏佛的事我听说了。从今天起。这里的案子。你来办。"
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
"不过下面有人不服。觉得一个女人。坐不住这个位置。"
郑毓秀笑了一下。
她说:
"不用先扶。我看结果。"
后来的结果。所有人都看到了。
她办的案子。件件清楚。桩桩明白。
比之前的男主管。办得只好比她好。不比她差。
那些不服的人。慢慢的。也服了。
因为结果摆在那里。
你行。你就上。
不管你是男的女的。
再后来。她参与立法。
民法典修订。她是委员会里唯一的女性。
老遗老们拍桌子骂她。
"女人也配写法律!"
"几千年的规矩。你也敢改!"
"女儿凭什么分家产?儿子才是继承人!"
"婚事当然父母做主!"
"连纳妾你也要改?凭什么婚姻只认一夫一妻?"
郑毓秀坐在那里。听着。
等他们骂完了。
她才慢慢开口。
她说:
"规矩轮不到女人写。却要女人守?是这个意思吗。"
老遗老们愣住了。
她又说:
"几千年的规矩。就一定对吗。不对的规矩。一天都嫌多。"
她一条一条改。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
婚姻自由。父母不能包办。
一夫一妻制。不许纳妾。
女性有受教育权。有工作权。有和男性同等的公民权利。
每一条。都有人反对。
每一条。她都据理力争。
吵过。骂过。拍过桌子。
也被人骂过"妖妇""不守妇道""大逆不道"。
她都不在乎。
改一条是一条。
进一步算一步。
最后。新规通过了。
正式公布那天。郑毓秀站在窗口。
看着下面的大街。人来人往。
有女学生。有女工。有女老师。有抱着孩子的母亲。
她们不知道。
今天以后。她们的命运。不一样了。
她们可以自己选丈夫。
可以自己分家产。
可以不用跟别的女人共侍一夫。
可以上学。可以工作。可以当律师。
可以做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些。是有人一条一条争来的。
郑毓秀从桌上拿起一支钢笔。
钢笔是金的。沉甸甸的。
她翻开一份文件。在落款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郑毓秀。
三个字。
很有力。
像她这个人一样。
她想起十六岁那年。
那个退了婚、连夜逃到广州的小姑娘。
那时候她只是不想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
没想到。几十年后。
她改了整个国家的规矩。
窗外阳光很好。
照在她的钢笔上。反了一下光。
像一把剑。
也像一支笔。
以前。规矩是男人写的。
现在。
也有女人的一支笔了。
这支笔。会写出新的规矩。
会写出更多的可能。
会让以后的女孩子。不用再像她当年那样。一扇一扇地撬门。
她们可以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走进去。
因为路。已经有人走过了。
门。已经被人撬开了。
书。也该有人重写了。
郑毓秀放下笔。
看着窗外的阳光。
笑了一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