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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毕业以后,老师总跟我们谈到她,说她转行做文学方面的工作去了,读完犯罪学的博士,进一个大学做了中文系的老师,他们叹息她的才能不去做政法工作,惋惜她的脑子不想些几亿的经济杀人的犯罪,转倒去讲不学过的一个春天走了一个秋天来。
我也慨叹,不是可惜了了,是没问清楚她当时讲那些话的意思,后来听她学生说,师姐总讲人各有命,悲哀的人做悲哀的事,中文就是这样一个苦大于乐的学科,很适合她。
我通过这位特地找到的学生联系上她,我问,你放下了吗,你当初说要做法律一辈子的梦,不要了吗。
“我不插手别人的人生,也不收高官厚禄,这种进退维谷的日子最终是不进则退的,就只好另谋出路了,可谁说这样不合适呢?”
这么多年过去,她身上有一种被李煜的诗词洗涤过的气概,做犯罪的英气不见了,只剩那年风衣里面零落的桂花。
我和她告别时,她送我一句忠告,人啊,早死早超生,死得不是命,是执迷不悟,是一根筋,是非要和不得不。
现在早不是那时候啦,得过且过吧。
师姐还是眉眼淡淡的,操着一口粤语混着方言和普通话的南方调子,眼睛望向远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