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容貌这么美,学识又那么优渥的他,教养还好,谈吐有趣而不凡,人中龙凤很难不引起绝对的艳羡。
所以,作为一个不折不扣,自己也承认的凡人、庸俗、泥巴烂种,他羡慕他,嫉妒他,也喜欢着他——很难不喜欢吧?面对这么优秀的人,尤其是对方美到了雌雄莫辨,出尘脱俗的地步。
古宇觉得,人对神的敬仰是天生的,而灿灿刚好接近天穹。
这是自然的定理。
喜欢有很多种,面对触手可及,平等层面的“美丽”,大家总是不可避免的想要采撷之后据为己有,人类向上进发的能力是埋在了血脉当中的,刻进通达灵魂的钥匙——DNA里,甚至于直接刻进了灵魂里。
那就是污浊,被褒饰谓一对美丽的炫彩翅膀,如同给魔鬼绘制诱人的皮囊:贪婪。
他对灿灿的喜欢是崇敬,绝对纯粹的感情,如同祭司看着神明。可这话很多外人相信,身边的却不信——那些真正懂他,了解他的朋友。
他其实喜欢着他,一点点,因为他还是个正常人。都怪他太美丽了!由内而外。如同食物的香味吸引饥汉,明亮的火焰吸引飞蛾。
而他俨然是那只可怜的飞蛾。
都怪坟墓太冰冷。
他恶劣的想,时灿暄是活着的,人型坟墓!他一度觉得,这个比喻太适合那颗金色的果子,那个可恶的,优秀的闷骚。
他实在太能忍,也过分沉得住气。
实在是个优秀的人。
还是比如,对外谈天的时候,家族的部分他还会松松口风,稍微讲一丁点儿,关于他自己的事情,却轻易不会透露只言片语,似乎星星从来不降临人间,也不抚摸人类。
人类看不见神明。
不过,抛开这些细碎的毛发,看两个人之间整体的模样,古宇自然把自身置于下位者,印象里就全变成了灿灿,那个明亮,安静,聪明,恶劣的“坏”孩子。
他——仿佛就是真正的神明,应该说天使更准确些。祂从天而降,神秘莫测,寡言少语,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无论什么时候给人留下的印象都是星星闪闪一片粉尘。
这就是“神的印象”,凡人看到的“神之油画”,“宇宙笔触”。
如同我们这些后人随意解读梵高的《星空》与“庄周梦蝶”。
论现实方面,他自己——古宇,才是真的不爱说话,也不善言词的那一个,沉默寡言本来是他从小到大,家人朋友,老师同学都会给他打的标签,这标签已经焊死在了他的身上,仿佛奢侈品标签上的一串数字——那高昂的价钱。
可是灿灿却给人一种火焰包着冰核,天使不近人间,是更大更真的意义上“寡言少语”这样“正确”的感觉。
他分不清了,只知道鸟儿飞近自己,一触即离,片刻的温柔之后是无尽的冷漠。
所以他常常只好闷着头,自娱自乐,在心里想一些开心的东西,努力让他这片不说话的荒地也成为一块乐园。
文科瞎子不会做数学题。
比如:时家的家教那么严格,时老爷子和跟他一脉相承的时叔叔怎么可能允许自家娇贵的小少爷爬树??!
虽然听说他们曾经是武夫,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人类一定会改变,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我们不过是形态特殊一点的山,是会活动的地皮,依旧属于土地的一部分。
否则为什么人会向土地坠落?身后必须回归黄土?
所以,这点“不入流”,杂七杂八的功夫多半是他家那个意外分子——闲云野鹤,整天云游在外的叔叔偷摸教的。
而灿灿学的这么快,掌握得又很熟练,让他感觉非常欣慰。因为朋友的能力卓尔,他由衷欣慰,温暖源源缘缘,融融斯司乐。也因为,这样世俗所谓“不堪”的技能,往往能让鸟儿坠落,垃圾是人间的常态。
恶俗的东西越来越多,美好就离人间越来越近,直到真正变得触手可得。
虽然他清楚,那一天即使真的到来了,也轮不到自己这个外人来摘果子。
人参果即便进了白龙马的嘴里,尚且轮不到凡人和低微的妖魔鬼怪。
他知道时灿暄跟自己保持着距离,他刻意的,情况总是这样,只要他刻意做什么,他就没有办法干涉分毫。
那个在笼子里长大的少年其实异常顽固,出奇独立。
再一次爬树失败之后,古宇泄了气,一屁股坐在地上,他也不包扎手,就那么随意地将长臂搭在膝盖上,任由血液往下流,流在干枯泛黄的草地上。
变成最刺目的颜色。
——仿佛锯子陷进皮肉当中的场面。
他没有在意这些,一直看着头顶的树冠,目光几乎没有移开过。脑袋里,灿灿的模样越发清晰,他依旧坐在那棵树上,依旧穿着白色的衣服,金灿灿的阳光从树顶打下来,将那头金发照得仿佛流动的黄金,仿佛黄金织成的绸缎,他蓝色的眼睛亮闪闪的,纤细的腿一晃一晃,幅度俏皮而不失形。
因为他的到来,所有被冬天的寒冷带走的生机也随之而恢复了,花园里又是一片盎然。
那个熟悉的,又不同的“灿灿”笑着,眼睛里带着一些揶揄,神色狡黠,可爱却不可恶:“古宇,你又爬不上来了!”透过时间和空间,不存在的面包发酵,成形,然后变大——他的声音远远的传过来,似远还近,真假难辨,记忆仿佛有了温度,声音开出了灿烂的花,就在古宇的眼前绽放,活色生香,卖火柴的小女孩看到了什么?